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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 REACH:PFOA 和鄰苯二甲酸酯限制要求即將在七月實施

2020年6月——相關產品:電子電氣產品,輕工產品,紡織品,玩具及兒童用品

歐盟對全氟辛酸(PFOA) 和鄰苯二甲酸酯的限制要求將很快於由2020 年 7 月 4 日和 7 月 7 日之後實施。它們分別列在 REACH 附件十七條款68 和條款 51 。這兩項限制要求涉及的產品範圍廣泛,許多消費品可能受到這兩項限制要求的監管。

這兩項限制要求的主要內容已列在下表中。更多詳細資訊,例如豁免條款,可參考我們TÜV SÜD集團之前發佈的電子雜誌1,2

表 A. PFOA 和鄰苯二甲酸酯限制要求的主要內容

參數  PFOA、其鹽和PFOA相關物質  鄰苯二甲酸酯(DEHP、DBP、BBP、DIBP)
 範圍 物質、混合物和物品 用於下列產品的塑膠材料:
1) 玩具和兒童護理用品;
2) 物品
• 用於室內環境或
• 用於戶外環境並與人體黏膜接觸或長時間接觸人體皮膚
使用

多種應用,如紡織品和紙張的特殊加工(防水防油防汙),作為消防泡沫中的表面活性劑,用於電子設備

 

用作增塑劑, 用在聚氯乙烯(PVC)、聚氨酯(PU)。它通常可以在軟塑膠中找到,例如地板、牆紙、電纜、薄片和帶有塑膠塗層的織物的產品。
限制

1) 物質:不得使用(不得檢出)
2) 作為其他物質的成分,作為混合物的組成部分,物品:
• PFOA 或其鹽類: < 25 ppb;
• 與 PFOA 相關的物質的一種或多種物質的總和: < 1000 ppb

 

DEHP、DBP、BBP、DIBP(單個物質或任意組合的總和):< 0.1% (按塑膠材料的重量計算)
實施日期  2020年7月4日(某些特定的產品有更長的過渡期)  2020年7月7日之後

 

縮寫:
PFOA: 全氟辛酸
DEHP: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DB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BBP:鄰苯二甲酸丁苄酯
DIBP:二甲酸二異丁酯

 

[1]  PFOA – TÜV SÜD集團電子雜誌(2017年6月)

[2]  鄰苯二甲酸酯 –TÜV SÜD集團電子雜誌 (2018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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