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技術標準和產業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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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相關產品:電子電氣產品,輕工產品,紡織品,玩具及兒童用品
歐盟對全氟辛酸(PFOA) 和鄰苯二甲酸酯的限制要求將很快於由2020 年 7 月 4 日和 7 月 7 日之後實施。它們分別列在 REACH 附件十七條款68 和條款 51 。這兩項限制要求涉及的產品範圍廣泛,許多消費品可能受到這兩項限制要求的監管。
這兩項限制要求的主要內容已列在下表中。更多詳細資訊,例如豁免條款,可參考我們TÜV SÜD集團之前發佈的電子雜誌1,2。
表 A. PFOA 和鄰苯二甲酸酯限制要求的主要內容
參數 | PFOA、其鹽和PFOA相關物質 | 鄰苯二甲酸酯(DEHP、DBP、BBP、DIBP) |
範圍 | 物質、混合物和物品 | 用於下列產品的塑膠材料: 1) 玩具和兒童護理用品; 2) 物品 • 用於室內環境或 • 用於戶外環境並與人體黏膜接觸或長時間接觸人體皮膚 |
使用 |
多種應用,如紡織品和紙張的特殊加工(防水防油防汙),作為消防泡沫中的表面活性劑,用於電子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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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作增塑劑, 用在聚氯乙烯(PVC)、聚氨酯(PU)。它通常可以在軟塑膠中找到,例如地板、牆紙、電纜、薄片和帶有塑膠塗層的織物的產品。 |
限制 |
1) 物質:不得使用(不得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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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HP、DBP、BBP、DIBP(單個物質或任意組合的總和):< 0.1% (按塑膠材料的重量計算) |
實施日期 | 2020年7月4日(某些特定的產品有更長的過渡期) | 2020年7月7日之後 |
縮寫:
PFOA: 全氟辛酸
DEHP: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DB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BBP:鄰苯二甲酸丁苄酯
DIBP:二甲酸二異丁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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