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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 — 相關產品:電氣及電子產品
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SAMR)於2019年10月16日頒佈了第44號公告。該公告中列出了關於強制性產品的目錄及相關實施要求。其中有三項主要內容
18種產品(請參閱附件1)已不在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範圍之內。根據企業的特殊要求,現有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可轉為自願性產品認證。
17種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產品(請參閱附件2)被轉移到自我聲明評估方案。
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發佈即將終止,強制性產品認證自我聲明評估方案的產品僅應使用自我聲明評估。企業應在「自我聲明符合性資訊報送系統」報送產品符合性資訊。在該報送確認後,系統將生成「強制性認證產品符合性自我聲明」(示例請參閱附件3),這一過程意味著能成功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後續的監督和管理要求遵循相同的流程。
重要日期:
自2020年1月1日起,將終止發佈強制性產品認證,自我聲明評估方案的產品僅應使用自我聲明評估。
在2020年10月31日之前,對於仍持有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的產品,企業應按上述自我聲明評估方案實施要求完成轉換,並及時辦理相應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登出手續。
本公告自2019年10月16日起生效。請點擊此處 查看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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