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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發佈新的關於合成草皮和運動設施的顆粒和覆蓋物中PAHS的限制要求

2021年7月22日——相關產品:輕工產品 (HDL)

歐盟官方公報於2021年7月21日發佈一項新的法規 – 法規(EU) 2021/11991,修訂了REACH法規附件17條款50關於多環芳烴的限制條款,限制在合成草皮、操場或其它運動設施中作為填充材料使用的顆粒和覆蓋物中的多環芳烴(PAHs)。新的限制要求將於2022年8月10日起實施。

此項新的限制要求主要關注由於合成草皮中使用的填充顆粒中含有的PAH給人類健康帶來的問題。合成草皮中使用由廢棄輪胎衍生的顆粒在許多歐盟國家引起了廣泛的關注。這是由於這種材料含有一些致癌性化學物質(例如:PAHs),使用這些草皮會給人類健康帶來一定的風險。在考慮了附件15限制提案報告和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的委員會的意見以後,歐盟委員會認為投放市場和使用含有PAHs的在合成草皮、操場或其它運動設施中作為填充材料使用的顆粒和覆蓋物給人類健康帶來的風險是不可接受的,需要在歐盟範圍內控制。REACH附件17也應做出相應的修訂。

表A列出了這項限制要求的詳細資訊。

限制的物質
  1. 苯並[a]芘 (BaP) CAS No 50-32-8
  2. 苯並[e]芘 (BeP) CAS No 192-97-2
  3. 苯並[a]蒽 (BaA) CAS No 56-55-3
  4. 䓛 (CHR) CAS No 218-01-9
  5. 苯並[b]熒蒽 (BbFA) CAS No 205-99-2 f) 苯並[J]熒蒽 (BjFA) CAS No 205-82-3
  6. 苯並[k]熒蒽 (BkFA) CAS No 207-08-9
  7. 二苯並[a,h]蒽 (DBAhA) CAS No 53-70-3
限制的範圍 在合成草皮、操場或其它運動設施中作為填充材料使用的顆粒和覆蓋物
要求
  1. 8種PAH的總和: ≤ 20 mg/kg
  2. 用於合成草皮、操場或其它運動設施中作為填充材料使用的顆粒和覆蓋物必須標示批次的唯一識別號
實施日期 2022年8月10日

 

[1]  法規原文 – 法規 (EU)2021/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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