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推行新的ECAS LVE合格標誌
MoIAT於2024年9月16日頒布第137號決議,宣布將實施新的國家合格標誌及能效標籤。
針對ECAS LVE合格標誌,以下為實施的重要資訊及日期:

- ECAS LVE新標誌規範:
- 標誌尺寸無限制,可依照原始比例進行縮放,並應保持清晰可見。
- 顏色應與上方所示標誌顏色一致。
- 新舊標誌過渡期規定:
- 標有舊標誌且已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市場流通的認證產品,須於2025 年 9 月 15 日之前銷售完畢,或是更新為新的ECAS LVE標誌。
- 標有舊標誌但尚未進入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市場的認證產品,須於2025年3月15日之前進口至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並於2025年9月15日之前銷售完畢,或更換為新標誌。
- 2025年3月15日起,所有認證產品必須標示ECAS LVE新標誌,方可進入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