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全球市場准入法規更新訊息
2024全球市場准入法規更新訊息
隨著ICT行業的高速發展,電子設備市場持續推陳出新,然而,這也導致了充電介面規格的參差不齊。這種不相容性不僅令消費者在充電過程中遭遇諸多困擾,還加劇了電子垃圾的產生,對環境造成了潛在威脅。
為了提升消費者使用的便利性並減輕電子垃圾對環境的影響,自2009年起,業界自願將手機充電埠類型從約30種減少到3種。為進一步統一充電埠,歐盟官方於2022年12月7日正式發佈了關於通用充電器的修訂指令(EU)2022/2380,以補充RED指令2014/53/EU中的3.3(a)對通用充電介面的具體實施要求。此舉意味著對相關產品統一其充電埠,充電協議的要求進入了強制性階段。
實施時間:以上1-12類將於2024年12月28日正式生效,筆記型電腦於2026年4月28日生效。
#1
目錄內的無線產品只要能通過線纜進行充電的:
#2
目錄內的無線產品如果通過線纜進行充電時會超過5V、3A或15W(支持PD快充),則需:
#1
產品配備充電器標識:

#2
產品沒有配備充電器標識:

標識要求:
#3
充電器規格及相容性標識:

標識要求:
標識說明:
#4
說明書中應包含有關無線電設備的充電能力規格及相容性資訊:
#1
《通用充電器指令》引入的無線電設備指令(RED)中的規則是否僅適用於可充電設備?
是的。“通用充電器”規則適用於以下無線電設備:(a)屬於附件Ia第一部分所列出的無線電設備類別或等級;(b)配備可拆卸或嵌入式可充電電池;(c)可透過有線充電進行充電。
#2
除了USB-C介面外,是否允許使用其它額外的專用充電介面?
允許。無線電設備指令(RED)僅要求受“通用充電器”規則管控的無線電設備配備USB-C介面。所以,只要設備配備了統一的充電介面(USB-C),那麼也可以使用額外的專用充電介面。
#3
可以使用6針的USB-C介面進行充電嗎?
不可以。只能使用標準EN IEC 62680-1-3中規定的USB-C介面(12針、16針和24針)。
#4
無線電設備在充電方面是否可以只配置專有充電介面,然後附帶一個將專有充電介面轉換為USB-C介面的轉換器,以這種方式進行銷售?
不可以。但是,無線電設備可以配備專有的充電解決方案,只要該無線電設備也配備了符合標準EN IEC 62680-1-3(在附件Ia中引用)的統一充電介面(USB-C)。
#5
僅僅具備無線充電的無線電設備是否可以在市場上銷售而不採用統一的充電解決方案?
是的。由於此類無線電設備無法通過有線充電進行充電,因此不需要採用統一的(有線)充電解決方案。
#6
如果製造商向歐盟市場投入不符合RED《通用充電器指令》的產品,將面臨什麼處罰?
對於不遵守該要求的經濟運營商可能面臨處罰,具體的執行措施詳見RED專章V。負責執行的市場監管機構可對不符合要求的產品採取一系列糾正和/或限制措施,包括撤銷或召回不符合要求的產品。
*更多熱點討論話題請參考官方原文Commission Notice – Guidance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Common Charger Directive (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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