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 經濟部公告微波爐容許耗用能源基準、標示及檢驗方式

2021全球市場准入法規更新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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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 經濟部公告微波爐容許耗用能源基準、標示及檢驗方式

2021年9月17日,臺灣經濟部(MOEA)批准了微波爐最低能效標準、測試、能效標識和檢驗的通知。

本通知適用於符合臺灣標準CNS 60705要求並列入經濟部標準計量檢驗局檢驗產品目錄的微波爐。但是,本通知不適用於具有以下特性的微波爐:

  • 負載直徑≤200mm,或負載高度≤120mm。
  • 額定功耗> 3300W。

試驗和計算方法應符合下列規定:

  • 額定輸出功率應按照CNS 60705(性能測量方法)的相關規定進行測試;
  • 能效值應按照CNS 60705進行測試和計算;
  • 待機功耗應按照CNS 62301(待機功耗的測量)進行測試和計算。

第三條規定,微波的額定輸出功率、額定待機功率、能量性能應當標注在產品或者其最小包裝上的標籤上。
該公告將於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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