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全球市場准入法規更新訊息
2021全球市場准入法規更新訊息
2021年4月28日,塞爾維亞能源和礦業部發佈了有關製冷設備能效標籤的規則,該規則以歐盟法規(EU)2019/2016關於製冷設備能效標籤的要求為基礎。
該法規適用於容積大於10升且最大不超過1500升的製冷設備。
該法規不適用於專業和快速冷卻器(專業水準冷凍機除外),具有直銷功能的製冷設備,移動式製冷設備以及主要功能不是通過製冷過程存儲食品的設備。
該措施已於2021年4月29日生效,並要求從2021年7月29日起修訂供應商標籤和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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