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和行业信息的定期更新
技术和行业信息的定期更新
2021年8月23日-玩具
2021年8月3日,澳大利亚竞争委员会通过了弹射玩具安全标准修订版1以纳入最新的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国际自愿性标准,并包括其他次要更新。
该修正案载于 2021 年消费品(弹射玩具)修正案安全标准。从 2021 年 8 月 3 日起,供应商必须参考该修正案和之前的标准2以了解全部要求。汇编文件正在准备中以将这些修正案纳入强制性标准, 完成准备后可供使用。
有关修订的重点,请参见下文。
定义
第 5章节已更新,以纳入 AS/NZS ISO 8124.1:2019 和 ISO 8124-1:2018 的 A1 和 A2 版本。
要求
1. 第 9(2)(a) 章节和第 11(2)(a) 章节替换为:
‘删除第 4.18.3 b) 段落“为用户提供有关如何安全使用玩具的信息的说明书(参见 B.2.15)。 该要求仅适用于可能瞄准面部的弹射物(见 E.32) ‘
2. 在第 9 章节末尾新增以下内容:
‘(3) 删除澳大利亚/新西兰玩具安全标准的第 4.19.1 条款“遥控飞行玩具应附有向用户提供有关如何安全使用玩具的信息的说明进行修改(见 B.2.26.2).”‘
2. 在第 11 章节末尾新增以下内容:
‘(3) 删除国际玩具安全标准第 4.19.1条款“遥控飞行玩具应附有向用户提供有关如何安全使用玩具的信息的说明进行修改(见 B.2.26.2).”’
警告要求
1. 范围 – 第 13(1) 章节更新为:
(1) 本章节仅适用于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弹射玩具
(a) 弹射玩具有可能对准眼睛或脸部;
(b) 弹射玩具能够发射超过 300 毫米距离的弹射物;
(c) 弹射玩具能够发射弹射物的动能大于 0.08 J。
2. 要求 – 第 13(2) 章节从“和包装”改为“或包装”
3. 确定射弹射程 – 第 13(3) 章节更新为:
(3) 就第(1) 章节,应确定:
(a) 弹射玩具是否会能够发射超过 300 毫米距离的弹射物; 或
(b) 弹射玩具是否能够发射弹射物的动能大于 0.08 J。
Site Selector
Global
Asia
Europe
Middle East and Africa